某某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上课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培训机构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本机构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本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机构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若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本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二、学生监护人家长应保证学生上下学路途的安全。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本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学生在参加培训教学时受到不法侵害,本机构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三、禁止学生在参加培训教学及其上下学途中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跨越栏杆、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拥挤等危险行为发生。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上课培训期间,相关负责人员会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负责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不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完培训后放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派人接送学生的,家长指派的其他人员,需告知相关负责人,负责人会在核实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员接送。
六、学生在参加培训的上下学途中,禁止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七、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为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八、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本机构不承担责任。发现上述情形,本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本机构在适当的范围内可配合家长对实际加害人的相应索赔工作。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某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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