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食源性疾病工作计划
食源性疾病监测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能力,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按照市、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为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贯彻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从而降低我辖区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我中心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完善监测责任体系。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中心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的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从而确保监测报告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初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为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和条件。
二、积极行动,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一)、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加强对临床医生、特别是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和报告意识。每年进行食源性疾病培训,培训要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做到以下几点:1、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明确工作范围任务,把好监测工作关口;3、完善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水平;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我中心要求各临床医生按照方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报告系统,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增强发现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敏锐性;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立即向辖区卫生局报告,辖区卫生局核实后在一个有效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一)要继续认真学习有关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报告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二)继续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责任制。继续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各项工作制度,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单位不断提高自身监测水平,深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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