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查报告
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综治委:
2014年,我院按照海岛中院、市委综治委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法制宣传工作,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截至11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4件,审结574件,审结率达100%。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抓好“严打”斗争,对于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的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并建立健全了贯彻“严打”方针的长效机制。为增强“严打”效果,我院与其他政法部门一起在城区、店报镇、南本村镇、灰缝镇、云彩镇和崔及镇先后召开了8次公捕公判大会,对96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
一是实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提高办案效率。我院对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都作出了比法定审限提前结案的规定,对临近本院规定时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催办,对临近法定时限的案件,由分管院长亲自督办,保证了所有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无一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
二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今年1—11月份,我院审结的刑事案件共上诉21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不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5%。
三是对外执犯定期回访、帮教和考察。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时明确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议庭成员汇报改造情况外,经常与其所在单位和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变化。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今年以来,定期回访2次,帮教、考察22人犯。
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以“创建平安**,加强综合治理”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上街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我院在《**通讯》发表综合治理调查报告2篇;印发了宣传材料2014余份;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山东卫视、《海岛日报》、**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媒体采用“严打”整治斗争宣传稿件23篇;向上级法院和市委报送信息100余篇,其中最高法院采用信息1篇,省高院采用信息1篇,省高院采用简报1篇。此外,我院积极实施“法制园丁工程”,有5名法官被**市职教中心、西关中学和杭州路中学等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为学校老师、学生讲授普法课、解答法律问题,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中小学学生的守法意识,遏制了青少年犯罪上升势头去年。今年以来,我院共给各类学校普法授课20次,受教育师生多达2万余人次。此外,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5条,受到人们的好评。
二、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和帮教工作,开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判处罪犯60人。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严教育,从宽处理,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跟踪帮教的少年刑事审判的新路子。
一是加强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健全各项制度。我院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和女性自身耐心、细致的特点,专门安排了三名女法官组成少年法庭,并从市妇联和市教体委聘请了四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并热心从事该项工作的同志做特邀陪审员,加强了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提高了少年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做好庭审中和审后的帮教工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既注意缓和法庭气氛,又注意抓好宣判教育。尽可能的多适用缓刑,避免狱中的交叉“感染”,以利于少年犯的改造;尽量适用减轻处罚,对确不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多适用减轻处罚,减少他们的监禁时间,争取他们早日回到社会上去。今年以来,我院对20名外执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在掌握他们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经常带领他们到烈士陵园及其他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改造了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目前,我院帮教的少年犯都能够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实现了彻底性地转变。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矫正基地。我院在**市职教中心和**市西关中学设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由少年合议庭人员定期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未成年人从小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014年7月,为防范青少年犯罪,我院与市教体局、西关中学共同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走进校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中学生们穿上法官制服和检察官制服,以一件虚拟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开庭审理,让中学生们了解司法审判程序、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三、加强信访工作,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上级法院和市委的领导、支持下,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信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了全市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今年以来,我院共处理涉法信访案件18人次,占结案总数的0.4%,其中到省上访0人次,进京上访0人次。对上级要求移送的信访案件,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移送。对上级交办上访老户的结服率达100%,我院未发生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案件。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了信访工作五项制度:一是建立“首接负责制”,谁首先接访,由谁负责主办。二是继续坚持院长接访制度,每逢星期二,院领导和业务庭长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迅速地查处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能马上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安排专人查处,约定期限答复当事人。三是建立执行部门参加接访制度,院长接访,由执行局安排一名中层干部,负责执行案件接访,统一落实。四是建立分管领导负责制,由分管院长定期深入分管单位研究信访案件。五是建立信访案件督导制度。由纪检组和立案庭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导,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真正让信访人满意,做到息访息诉。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做好“三类”上访案件工作。针对越级上访、上访老户和群体上访等情况,我院都逐一进行登记,并分别对可能出现的情形做出充分的估计,针对不同的案情,寻找不同息诉息访的着力点。对于那些因不满判决结果而多次缠诉上访的人员,由信访人员到上访老户所在单位和家中了解情 ……此处隐藏12280个字……罪案件的审判和帮教工作,开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判处罪犯60人。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严教育,从宽处理,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跟踪帮教的少年刑事审判的新路子。
一是加强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健全各项制度。我院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和女性自身耐心、细致的特点,专门安排了三名女法官组成少年法庭,并从市妇联和市教体委聘请了四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并热心从事该项工作的同志做特邀陪审员,加强了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提高了少年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做好庭审中和审后的帮教工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既注意缓和法庭气氛,又注意抓好宣判教育。尽可能的多适用缓刑,避免狱中的交叉“感染”,以利于少年犯的改造;尽量适用减轻处罚,对确不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多适用减轻处罚,减少他们的监禁时间,争取他们早日回到社会上去。今年以来,我院对20名外执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在掌握他们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经常带领他们到烈士陵园及其他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改造了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目前,我院帮教的少年犯都能够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实现了彻底性地转变。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矫正基地。我院在**市职教中心和**市西关中学设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由少年合议庭人员定期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未成年人从小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014年7月,为防范青少年犯罪,我院与市教体局、西关中学共同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走进校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中学生们穿上
第五篇: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我检查报告
市综治委:
2014年,我院按照海岛中院、市委综治委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法制宣传工作,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截至11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4件,审结574件,审结率达100%。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抓好“严打”斗争,对于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的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并建立健全了贯彻“严打”方针的长效机制。为增强“严打”效果,我院与其他政法部门一起在城区、店报镇、南本村镇、灰缝镇、云彩镇和崔及镇先后召开了8次公捕公判大会,对96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
一是实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提高办案效率。我院对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都作出了比法定审限提前结案的规定,对临近本院规定时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催办,对临近法定时限的案件,由分管院长亲自督办,保证了所有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无一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
二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今年1—11月份,我院审结的刑事案件共上诉21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不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5%。
三是对外执犯定期回访、帮教和考察。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时明确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议庭成员汇报改造情况外,经常与其所在单位和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变化。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今年以来,定期回访2次,帮教、考察22人犯。
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以“创建平安**,加强综合治理”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上街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我院在《**通讯》发表综合治理调查报告2篇;印发了宣传材料2014余份;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山东卫视、《海岛日报》、**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媒体采用“严打”整治斗争宣传稿件23篇;向上级法院和市委报送信息100余篇,其中最高法院采用信息1篇,省高院采用信息1篇,省高院采用简报1篇。此外,我院积极实施“法制园丁工程”,有5名法官被**市职教中心、西关中学和杭州路中学等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为学校老师、学生讲授普法课、解答法律问题,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中小学学生的守法意识,遏制了青少年犯罪上升势头去年。今年以来,我院共给各类学校普法授课20次,受教育师生多达2万余人次。此外,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5条,受到人们的好评。
二、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和帮教工作,开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判处罪犯60人。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严教育,从宽处理,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跟踪帮教的少年刑事审判的新路子。
一是加强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健全各项制度。我院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和女性自身耐心、细致的特点,专门安排了三名女法官组成少年法庭,并从市妇联和市教体委聘请了四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并热心从事该项工作的同志做特邀陪审员,加强了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提高了少年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做好庭审中和审后的帮教工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既注意缓和法庭气氛,又注意抓好宣判教育。尽可能的多适用缓刑,避免狱中的交叉“感染”,以利于少年犯的改造;尽量适用减轻处罚,对确不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多适用减轻处罚,减少他们的监禁时间,争取他们早日回到社会上去。今年以来,我院对20名外执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在掌握他们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经常带领他们到烈士陵园及其他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改造了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目前,我院帮教的少年犯都能够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实现了彻底性地转变。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矫正基地。我院在**市职教中心和**市西关中学设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由少年合议庭人员定期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未成年人从小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014年7月,为防范青少年犯罪,我院与市教体局、西关中学共同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走进校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中学生们穿上法官制服和检察官制服,以一件虚拟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开庭审理,让中学生们了解司法审判程序、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三、加强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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