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门面房经营户腾退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征收公告棚改项目指挥部工作要求,为了促进公房腾退工作,甲乙双方就门面房腾退达成如下协议:
一、门面房腾退免除房租奖励
1、按照门面房腾退奖励办法,对于在2020年12月31日前腾退交房的门面房经营户,给予免除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份)的房租费用(以经营户实际交纳房租费用为准)。
二、门面房腾退搬迁奖励
1、按照门面房腾退奖励办法,对于在2020年12月15日前腾退交房的门面房经营户给予1000元搬迁奖励,12月15日之后搬离至12月31日前腾退完毕的给予500元搬迁奖励。2020年12月31日之后搬离腾退交房的经营户,不予免除房租,不给予搬迁奖励,所产生房租据实收缴
三、其他补偿事项
1、甲乙双方协定,门面房有乙方投资的装饰装修部分,由甲方确认无异议后,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乙方先行搬离腾退房屋,甲方待评估报告出具和政府审计后,按照评估报告和政府审计结果对乙方装饰装修部分进行补偿。
四、相关规定
1、乙方签订协议腾退房屋后,不得对原房屋电线、门窗和已评估的任何房屋财产设施切割、拆卸、变卖,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该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由菜越(二期)棚改指挥部。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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