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提纲
检查组各位领导:
按照督查通知要求,现将我**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2014年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建设工程
2014年,**政府在新区征地213.45亩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位于东、大街南、大街北、路西,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732套总计189228.25平方米(高层住宅面积106383.2平方米,多层住宅面积73821.826平方米,商业面积6293.22平方米,社区公建2730平方米),其中,建设廉租住房720套,建设其它保障性住房2014套。
该项目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2014年,一期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6293.38万元,建设户型面积为49.84平方米的廉租住房720套,完成660套任务数的109.1%;计划投资4638.49万元,建设户型面积为65、70、76平方米不等的公租房396套,完成240套任务数的165%。一期工程共分五个标段进行建设,其中,一、二标段为公租房,三、四、五标段为廉租住房。项目总投资10931.87万元,已于2014年9月15日开工建设,计划2014年11月交付使用。
(二)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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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项,截止目前,共完成棚户区改造107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由****北方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庭福地项目签订协议52户,由通辽市**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典新城小区签订协议55户。
(三)2014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我**2014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共涉及2个林场,178户,11139平方米。项目单位按《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14]135号)要求,进行了全面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工程完工120户,累计完成投资1525万元。
二、保障措施
几年来,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住房保障政策,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重点民生工程,举全**之力,合力推进,确保了这项工程的稳步实施并取得积极实效。在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
(一)合理规划选址。我们按照适度集中建设与分散配建相结合的原则,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城区未来发展方向,合理布局,尽量选择交通方便、周边公共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地段。在项目规划设计上紧紧围绕“标准适度、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质量优良、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要求,通过招标选择设计单位。
(二)强化资金管理。在资金筹措方面,除了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我**通过将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提取保障性住房工程配套资金等多种筹资措施,有效缓解了工程建设的资金压力。同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等其它筹措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用管分离,并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分解,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三)加强质量监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施工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切实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加强成本控制。一是实行土地划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政府坚持实行优先划拨。二是严格规费减免。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费收取均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其它收费严格按上级政策执行。
(五)加强综合配套。**政府始终把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小区路、水、电、气、网线和绿化亮化美化等均与房屋工程同步一次性配套建设到位。对廉租住房实行统一的室内装修标准,确保了相关配套都能及时到位。
(六)严格执行审核分配及准入退出机制。在廉租住房申请和危房改造的审核工作中,我**出台了《****镇主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实行大镇街道办事处、
民政局、住建局、**政府的四级审核,并在社区和广播电视媒体上进行公示,确保审批家庭情况真实准确。在廉租住房分配工作中,我**出台了《****镇主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每次摇号均有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监督实施。在廉租住房动态管理中,通过强化保障准入制度,与入住户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制定保障户因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变化时的申报制度,实行保障户的年审制度,加强对承租家庭情况的动态监控。同时,通过设立社会举报投诉电话等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住即住,该退则退的保障原则。
第二篇:保障性住房汇报材料8[1].5日石拐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汇报材料
一、 廉租住房一二期项目
截至目前,一二期项目6栋楼主体已全部完工,现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铺地面、暖气片安装等),我局正加大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力度,确保工程于国庆节前交工。
一二期项目10月底分户验收完毕后可以开始分房工作,但入住需取决于外网配套(燃气、供暖等)的进度。一二期项目432套可作为第一批房源进行租售,建议廉租房分配与普惠区分房工作相互配合、同步进行。
二、 廉租住房三期项目
截至目前,三期项目中的7#楼、8#楼六层封顶,9#楼六层钢筋绑扎,预计工程将于10月底交工。
三、 廉租住房四期项目
4月8日政府常务会议定廉租住房四期项目拟选址于新区高压线走廊范围内后,我局积极与市规划局和青山区协调对接,但因高压线倒移成本高、难度大,经请示后选址改到原标准厂房地块。施工队伍6月14日进场施工,因金政公司阻止,被迫停工重新选址。现正按新选址意见与大德恒办事处、马场村委会协调加紧征收土地。
四期项目属2014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上级要求今年必须开工建设,请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征地问题。
四、 公租房建设情况
年初,市房管局给我区下达了200套公租房建设任务,
后又增加到1050套,经与市房管局请示,今年1050套建设任务不能缩减,必须全部完成。鉴于此,我局建议将1050套任务分解如下:
1、瑞川水泥100套,柯达化工230套,合计330套。此330套需由普惠区消化200套,由两家企业与普惠区签订购买协议,确定楼层户数,企业按施工进度拨付费用。
2、旧区楼房装修改造470套,可作为棚户区未搬迁居民的临时安置住房。
3、阜新及部分园区 ……此处隐藏5131个字……00元之间。
(2)计划在合盛、森鑫、华奥等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500套,户型100㎡,建筑面积5万㎡。
(3)收购廉租房。计划在鼓楼小区、园丁小区、滨河丽景小区、宏鑫小区收购廉租房565套,户型面积在50-100㎡之间,按照市场价收购,中央和省财政拨付收购价款的70%,收购价控制在每平方米1800元至2100元之间。
2、多种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要求,可以将外来务工租赁房、师生公寓,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企业职工周转房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范围。通过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配建、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等多种模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014年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00套(包括2014年公租房任务300套),具体分配如下:
教育系统1428套,建筑面积42840㎡,户型30㎡/套,其中:二中(新校区)师生公寓448套,三中师生公寓134套,民中师生公寓146套,安定初级中学师生公寓350套,威远初级中学(红崖村)师生公寓350套。
经贸系统576套,其中:青稞酒集团公司200套、鼓楼水泥有限公司132套、金圆水泥有限公司100套、青海博川矿业开发公司144套。
乡镇机关干部周转房230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
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房66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
3、大力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内完成任务330套,建筑面积3万㎡(100㎡/套)。计划安排在:
(1)示范村120户。其中:东沟塘垃、丹麻索卜滩、哈拉直沟师家、加定浪士当、东和麻吉、台子下一6个村各20户。
(2)乡镇政府所在地210户。其中:五峰、南门峡、加定、丹麻、东沟5个集镇各42户。
4、着力抓好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
计划在鼓楼小区实施限价商品房任务50套,价格控制在1950元/㎡以内。在园丁小区实施经济适用房40套,价格控制在1900元/㎡以内。在加定镇桥头村(北山林场)实施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54套,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
((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解读政策,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谏言献策。
(二)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社区、民政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社区走访调查,或通过调阅全县住房状况档案,调查清全县低保住房困难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为顺利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出台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出台相关政策,为顺利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第五篇: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县住建局认真落实上级布置我们的任务,想方设法保障资金到位,现已完成全年保障房建设任务的56%,接着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完满地完成今年的全年任务。
一、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一)今年续建了未完成的廉租住房项目共计:300套,150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4786.28平方米,285套。其中:149套已建设完成,并安排入住,136套正在建设当中,已下拨工程款1326.958万元。
(二)独龙江乡教师周转房总共建盖31套,其中新建10套,建筑面积555.02平方米,正在装修当中;改造21套,建筑面积970平方米,已完工。
(三)今年将计划实施公共租赁租房120套、7200平方米,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该项目将在县公安局、农业局背后等地建盖,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于今年7月份以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我县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并制定目标责任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我局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全县保障性安居房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深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设置住宅与房地产业股,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工作。我局及时建立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并制定了入住标准,严格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在分配过程中完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据统计,我县无房户有300余户,我局今年主要安排入住了60户,即:明珠小区廉租住房新建36套和原县委职工宿舍楼改建24套。
另外,丙中洛中学廉租住房20套、捧打乡廉租住房32套、丙中洛乡廉租住房16套、茨开完小廉租住房20套、丙中洛完小廉租住房32套、普拉底卫生院廉租住房9套、县一中廉租住房20套,部分已安排入住。
四、保障性住房工作和廉政风险防范情况
我局坚持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融入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全过程,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加强制度防控。为加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我局认真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保障性住房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二是坚持阳光操作。按照保障性住房申请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对申请住房户初审、复审,客观、准确地对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审核,有效防止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和虚假购房申请行为;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科学合理统筹财政收入,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四是加强租赁补贴发放管理。为了加快我县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我局认真制定了《县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专款专用制度,实行专户储存、分账结算,确保将租赁补贴发放到符合低收入家庭的人群中。
总之,我局自开展的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要加强工作开展的力度,结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快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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