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工任务分解》(办发11号)、《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实施意见》(办发37号)及县社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安排要求,我社党组班子召开会议,对全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自检自查,充分肯定全县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县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要求,全面落实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措施,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了供销社经济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各项经营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社依据与县委、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责任状的要求,组织制定了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与所属企业签订,县社党组及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撰写了“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报告和承诺,积极到分管单位、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提高,县社党组在抓好经营管理业务的同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抓手,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供销社各项工作快速、和谐发展,县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得到贯彻落实。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社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总支书记、副主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县社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落实工作。为确保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开展。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领导、科室,形成了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2、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夯实思想根基
今年供销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和服务“三农”任务繁重,县社党组每月都抽出一定时间定期集中学习,并特别注重搞好班子成员的自身学习,注重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同时,认真组织好县社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指导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素质。使所有党员干部都能按照“三个代表”、胡锦涛同志的指示,中纪委第三次全会要求,守得住根本,经得起诱惑。在学习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定期集中学习的方式,辅之以参观和警视教育。在内容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主,对照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教育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观念教育、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推行行政问责制和软环境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对工作中容易发生的失误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思想深处深刻剖析,找出根源,并有针对性地着力解决。扎实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e3、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制约机制
一是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县委办罗办发11号文精神,结合具体实际,组织制定了《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严格执行社务公开制度。为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严格实行了社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社务、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做到全部实行招投标,杜绝了“暗箱操作”。对供销社重要事项决策,及时公开,同时设立了检举举报信箱,公布了监督电话,全面接受内外监督,使办事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努力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财经纪律,全县供销社系统公开承诺禁设“小金库”;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力度,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4、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一方面,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真正做到了贯彻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不折不扣、不搞变通。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领导干部首先不做,以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出表率。同时,在组织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时,党组一班人带头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照各项规定要求,认真检查自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了党组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有效地提高了班子成员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5、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得失,对提高县供销社机关在干部职工中的威信,影响重大。为此,我们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符合政策的来信来访问题不推不拖,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的信访户,我们都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沟通思想,消除误解,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的指示,县社党组成员带领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开展“下访”,排查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分析根源,落实措施,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
6、搞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设立专门的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实行了全体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党组班子成员及科室、企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加强考核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
7、抓党风廉政建建设责任制,促进全面发展。
全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供销社经济社会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了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截止10月31日,全县供销社企业完成商品销售总额15000万元,较同期12129万元增长24%;其中:农业生产资料零售完成7500万元,较同期7397万元增长1.39%;销售各种化肥 80000吨,较同期78638吨,增长4%;完成农产品采购1500万元。全县供销社企业完成社会贡献9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其中:农资农资配送中心工程建设投资1000万元,规范化网点建设 ……此处隐藏7182个字……社保资金、新农合资金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等问题,严肃查出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认真执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
认真抓好党总支内的各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询问和质询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要求和乡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的要求,自治
党总支深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纳入责任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评分扣分标准,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追究工作的力度;注重调查研究,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滋生,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六、搞好痕迹管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我自治党总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痕迹管理工作。明确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和报表和规范相关记录健全各类台帐。以此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工作做了有关材料跟不上。面对这些不足,在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发挥带头作用,带领全体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材料,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继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努力为我村更好更快发展作贡献。
自治村党总支 2014年10月18日
第五篇: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报告
2014年1月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履行职责,按照省、市、县纪委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反腐败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从严治政,依法行政,有效推动了乡领导班子、各站所和各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将2014年上半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抓主体,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全乡的经济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相互促进,把干部自律、踏实做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扭转社会不良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奖励和进行责任追究,在全乡上下营造出一种风清气正、昂扬向上、与时俱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一是明确了责任主体。乡党委根据县委、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负有相关责任,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自检自查向上级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专题听取下级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明确了责任分工。按照每个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不同,对责任内容进行了细化,划分了每个人的责任范围,把责任细化并落实到个人,并在年终分别向县纪委和乡党委书面汇报落实情况。三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乡党委书记与各村党总支、乡直站所党支部签订《乡2014年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37份,与乡“四班子”成员签订“廉政保证书”书9份;乡纪委书记与站所及村委会负责人签订“廉政保证书”37份,将党风廉政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党员干部肩上,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不定期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在全乡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强调廉政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五是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在诚恳和谐的气氛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团结了士气,凝聚了力量,鼓舞了干劲。六是注重学习,提高认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贯彻学习了中纪委、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特别是结合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认真践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三个一”活动,从而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七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座谈、走访和建立长效机制,让老干部、老党员献言献策,对党风政纪起到监督作用,同时建立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来。
(二)抓落实,坚持严防并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全乡的各项工作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落实,集中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1.廉洁从政行为方面。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并转发了《师宗县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和《县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继续实施《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年工作计划〉实施意见》,进一步使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依法得到廉洁,按制度得到规范。二是认真落实“五必谈一约谈”和“三两述”制度,对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警示,及时谈话,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2.严格执行纪律方面。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及时完成县委、政府及相关领导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服从上级部门作出的人事调动决定,对人员的调动专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保证做到任用干部职工不任人唯亲、不以个人喜好来做决定;在抗旱救灾工作,对各项抗救灾物资的使用、安排、落实都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再定,严格使用程序;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作风,班子成员之间带头搞好团结,使干部职工之间形成了相互尊重、相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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