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成本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庆赛迪热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赛迪热工环保)各项人工成本的管理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年号的引用文件,仅此年号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年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ISDI5M6.5—2019财务管理基本规范
Q/CISDI5M6.6—2019主要会计政策
Q/CISDI5M6.11—2019成本费用管理规定
3术语与定义
3.1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支付给员工以及代为员工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职工薪酬、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福利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派遣成本等。
3.2五险一金
五险是指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或公司与职工个人共同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是指根据国家和企业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
3.3企业年金
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对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3.4职工福利费
公司直接或间接发放给职工的各项福利性补贴,包括医疗费、取暖费、清饮费、工作餐等费用。
3.5工会经费
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并上缴上级工会或拨付给公司工会的费用。
3.6职工教育经费
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并用于职工教育的费用。
3.7劳务派遣成本
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以及代为支付的所有费用。
4职工薪酬
4.1管理原则
4.1.1薪酬定义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职工薪酬包括职级工资、工龄工资、执业资格津贴、绩效工资、项目管理奖、项目签约提成奖以及各类嘉奖等。
4.1.2管理原则
1)依法管理公司的薪酬总额、经营者年薪及外派人员年薪。
2)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
3)实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办法,但其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实行工效挂钩的同类企业,其工资总额的发放应严格控制在赛迪热工环保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以内。
4)公司要加强工资总额管理,在核定的工资总额以外,不得以其他形式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任何工资性项目(工资性项目包括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5)进一步完善与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及用工制度,理顺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科学发展。
4.2职工薪酬确定
1)赛迪热工环保的工资总额由赛迪集团根据赛迪热工环保的年度经济指标和效益指标等情况确定。
4.3统计与监督
4.3.1计提与发放
1)职工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在发放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严格按照赛迪集团下达的预算和年度考核计提和发放职工薪酬,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计提和发放,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结余工资总额。
4.3.2统计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职工薪酬的统计工作,定期与财务部对账,财务部予以支持和配合。
4.3.3监督管理
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职工薪酬的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4.3.4责任追究
公司违反本办法超标计提(发放)薪酬的,超标计提部分冲减该公司当期成本费用;超标发放部分责令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五险一金
5.1基数与费率
原则上按照每个职工上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其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限额不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水平,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进行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比率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不得超过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上限。。
5.2费用列支
应当由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应当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5.3支取与领用
五险一金的待遇支取或领用按照国家和企业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6企业年金
6.1方案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制定公司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由集团审定,并报中国中冶交有关机构审批后,履行民主程序后执行。
6.2方案调整
按照《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调整方案报投资人审批后进行调整。
6.3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企业年金的具体管理工作,财务部予以支持配合。
6.4缴纳管理
实施企业年金的,公司缴费部分从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职工个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并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5管理与支取
企业年金的管理、支取等事项按照前述有关法规及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7职工福利费
7.1开支范围
职工福利费开支的范围、标准按照现行制度执行,具体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制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制订方案,经公司党委会审议讨论批准后执行,需要上职代会的,还需履行相关程序,需要报投资人批准的,上报投资人批准后执行。
7.2列支渠道
公司职工福利费从公司的成本费用中列支。
7.3总额控制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年度工资总额的14%。超支部分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8.1计提比例
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年度工资总额的2%,具体比例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或使用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年度工资总额的1.5%,如果实际发生额超过当年计提数和上年累计结余数,可以根据实际发生数计提,但不能超过公司年度工资总额8%。
8.2计提与使用
1)工会经费或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数从公司的成本费用中列支,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时从计提数中列支,财务部根据工会申请将工会经费从计提数中分别拨付上级工会和本级工会账户,按照全国总工会、重庆市工会以及集团相关规定、标准使用。
2)计提的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拨付上级工会。
3)超标计提未使用的工会经费或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8.3核算与管理
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会财务会计核算与管理体系,正确核算并管理好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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