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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精选多篇)

时间:2024-12-09 14:25:05
区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精选多篇)(全文共20206字)

第一篇:区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 ……此处隐藏16857个字……等涉及林地、计划生育、婚姻、交通事故、下岗就业、土地、工伤等各种纠纷和矛盾。协助乡镇做好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民族事务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健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㈢抓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xx年招生工作和少数民族大学生加分的政策落实工作。完善教育扶持费管理使用办法,准确掌握了全县69名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高考情况,为下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补助扶持和优秀大学生奖励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㈣加大了对省、市“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资金争取的争取力度,使今年我办申请补助项目资金的额度比历年大,资金落实到位时间比历年早。我县纳入扩权强县试点县后,我办已先后3次到省民委和省民开办汇报工作和争取项目,上报各种资金申请项目19个,申请补助资金5912万元,其中水潦、石坝两彝族乡彝区三房改造项目1322户,申请补助资金5634万元。目前,民族村寨道路交通建设和人畜饮水项目已落实3个,到位补助资金65万元,并已于xx年6月29日和县财政局联合以叙财农〔xx〕31号文件下达到项目实施乡镇。目前,正在做好已到位资金项目的启动工作、其他项目补助资金到位争取工作和彝区三房改造资金的地一步落实工作。

㈤继续做好合乐苗族乡兴复村、震东乡西湖村两个少数民族新村示范点的工作。

㈥继续收集整理全县少数民族古籍普查资料整理,认真做好《泸州市民族志》撰写我县应提供资料的各种筹备工作。

㈧认真组织实施xx年省、市下达的各项项目工程,抓好各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督促、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今年我办组织实施的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比往年快,完成质量比往年高。上半年,完成省、市下达落实项目资金170万元,目前,工程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资金已全部划拨到位,并且已全部报账。在道路交通建设方面,修建公路3条,8公里;维修公路5条, 57.5公里,整治人行道2条,5.3公里;在解决民族村寨饮水困难方面,完成人畜饮水工程项目2个,修建蓄水池3口,1670立方米,安装供引水管道24180米,解决了2个村5个社人畜饮水困难;在农村能源建设方面,完成了1个村的高低压输电线路改造;在支持教育发展方面,支持了2间民族村寨小学校修建。

1、公路建设。完成了枧槽苗族乡湾塘沟公路、九龙村公路、观音桥公路、赤水镇双山村公路、营山乡太康村公路维修工程和水潦彝族乡大坝村公路、叙永镇银顶村公路、落卜镇大屯村公路修建工程。

2、人畜饮水。实施完成合乐苗族乡双流村人畜饮水和赤水镇黄坪村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两村5个社大部份群众的人畜饮水困难。

3学校修建。完成黄坭乡放马小学修建和枧槽苗族乡双河村小学修建工程的检查督促工作,确保了按期完成并投入使用。

4、人行道维修。完成水潦彝族乡田坝村人行道维修,完善了石坝坛子口人行道的水毁修复工程,方便群众过往。

5、输电线路。实施完成了黄坭乡金星村输电线路改造维修,改善该村群众的用电质量,确保了用电安全。

三、努力做好宗教事务工作,促进了宗教稳定和谐

㈠坚持每季度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和教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宗教领域管理组织成员和教职人员的政策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配合公安国保大队做好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工作。与公安国保大队随时保持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工作互相支持配合,有效地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2、认真做好反xx工作。经常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了解情况,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有效地防止了xx利用宗教进行非法传教活动。

3、认真草拟了《关于全县乱建寺庙、滥塑露天佛神像进行治理打击取缔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乱建寺庙、滥塑神像进行了治理。

4、做好全县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xx年安全、维稳、综治、防邪等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每季度召开了一次安全、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工作隐患排整治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每季度集中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召开一次安全、维稳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安全、维稳工作,每月深入到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有效处置,协助天主教和文昌庙做好房屋排危工作,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安全事故。

5、认真接待宗教信访,做好了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和清真寺、天堂弯、九鼎山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宗教界团结稳定。

㈢协助叙永镇和相关部门做好了天堂湾庙的搬迁工作,支持了高速路建设工程。目前,拆迁工作已经完成,补偿资金已兑现到位,并加强了对补偿资金监管,预防了在重建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

㈣积极做好清真寺重建设协调工作,及时会同规建等部门化解了因修建缓慢引发的社会矛盾。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正常施工建设。

㈤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活动,促进宗教界人士提高思想素质。鼓励和倡导宗教场所开展公益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宗教对社会的有益作用,积极向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捐款捐物,上半年,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向灾区和困难群众捐款3000多元,捐献衣物8000件。

㈥协助宗教活动场所做好了宗教教产管理使用工作。

四、认真抓好各项结合工作

㈠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单位内部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为手段,完善了各项机关管理制度,抓好了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了职工能力素质,使机关工作作风有了较好的改进,工作机制得到了创新,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㈡认真做好了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时报送了相关工作资料。

㈢结合做好了维稳、综治、保密、档案、双拥、残联、计生、妇儿、工会、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统计、普法、“一抓一”、行政执法、精神文明建设、义务献血等工作

㈣进一步加强了向上级的工作汇报和与乡镇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做好了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㈤按时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㈠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

㈡组织实施xx年省、市已下达的各项目工程,保证各项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㈢继续做好省、市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特别重点做好彝区三房改造资金的落实工作。

㈣做好《泸州市民族志》编撰我县应提供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㈤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

㈥继续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㈦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继续做好宗教领域的反渗透、防邪和稳定工作,进一步做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㈧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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