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年度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2014年度,**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在委局领导班子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州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切实把执法监察
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开展工作情况
(一)开展清理私设“小金库”的专项检查
为切实加强清理“小金库”工作的领导,**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茂文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山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监察局,负责清查办日常事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为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清查“小金库”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市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潞办发〔2014〕5号),并从2014年2月1日开始我市全面开展清查市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在开展重点抽查工作中主要采取内外联合调查的方式进行。一是检查单位开设账户;二是检查被查单位的出租、承包和经营性收入管理情况,预算外资金是否全部纳入单位管理实行专储;三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四是检查从相关部门争取来的补助资金,是否纳入单位管理使用。该项工作从2014年3月1日起至3月24日结束。共抽查了34个部门单位及31个下属站、办、所,涉及帐户124个,收缴违规资金88072.89元。经过抽查绝大多数单位都按相关规定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但也发现了少数单位及下属、制度还不够完善、内部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出现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问题,(如民政局、文体局、芒市二小),并责令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清查“小金库”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很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了对禁止私设“小金库”的认识,增强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观念。
(二)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全面落实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执行的力度。2014年6月,**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分组重点对全市27个单位2014年—2014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政府采购范围实施政府采购;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是否按照采购结果签定采购合同等12项。通过检查发现两年中未经政府采购的有271项。涉及金额197万元。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都在逐年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但部分单位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采购;二是一些部门未通过政府采购;三是政府采购目录宣传不到位。
(三)坚持对全市安全生产的督查
今年以来,**市监察局执法室按照州纪委监察局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工作部署,切实从以下两方面加大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贯彻中央、省、州、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以法行政,保持政令畅通;二是加强与安监局、经济局的工作协调和联系,强化对行使安全生产执法权的监督。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安监部门和监察部门共同监管下,呈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势。
(四)对贯彻落实州委“五不准”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督促检查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廉洁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推动富民强市进程,根据《德宏州委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关于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市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8月5日至11日、8月25日至28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
第二篇: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2014年度,**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在委局领导班子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州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切实把执法监察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全面落实
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开展工作情况
(一)开展清理私设“小金库”的专项检查
为切实加强清理“小金库”工作的领导,**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茂文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山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监察局,负责清查办日常事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为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清查“小金库”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市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潞办发〔2014〕5号),并从2014年2月1日开始我市全面开展清查市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在开展重点抽查工作中主要采取内外联合调查的方式进行。一是检查单位开设账户;二是检查被查单位的出租、承包和经营性收入管理情况,预算外资金是否全部纳入单位管理实行专储;三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四是检查从相关部门争取来的补助资金,是否纳入单位管理使用。该项工作从2014年3月1日起至3月24日结束。共抽查了34个部门单位及31个下属站、办、所,涉及帐户124个,收缴违规资金88072.89元。经过抽查绝大多数单位都按相关规定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但也发现了少数单位及下属、制度还不够完善、内部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出现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问题,(如民政局、文体局、芒市二小),并责令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清查“小金库”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很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了对禁止私设“小金库”的认识,增强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观念。
(二)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全面落实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执行的力度。2014年6月,**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分组重点对全市27个单位2014年—2014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政府采购范围实施政府 ……此处隐藏11381个字……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等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进行消费、娱乐等。
5、完善“五项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完善信息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网络,以委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为主体,强化信息员的监察责任,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二是完善巡查机制。建立巡查台帐,填写巡查报告,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对重点单位和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取得执法监察的实际效果。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建立与公安、司法、审计、法治等部门联合办案制度,定期召开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察高效的联动机制。四是完善查处机制。明确执法监察人员的职责,增强执法意识,强化执法监察责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五是完善问责机制。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篇:2014年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在市纪委、监察局指导下及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下,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的要求,紧贴我县经济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好执法监察工作。现将全年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为使我县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认真总结招投标统一平台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廉洁、高效、公开招投标的有效形式。上半年我县共进行招投标55个,其中公开招标25个,邀请招标30个,共涉及工程金额3399.4万元,节约资金61.4万元。签定《工程廉政合同》55份。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2条。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同安监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单位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防止事故背后有腐败问题,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机制和程序。我县与20个乡(镇)、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状,明确了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xx年年至2014年4月全县开展了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行动3次,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xx年年10月至2014年10月我县共发生工矿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2起,死亡人数12人,经济损失305万元。现已结案3起,处罚罚金33.8万元。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注重调查在事故中是否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事故背后有无腐败等问题。提出建议2条。
(三)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我县成立了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城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住房发展规划》、《xx—2014年度房改租金标准》和两个配套办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家庭建设规划。
我县2014年止建设廉租住房120套,投资1006万元。廉租房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了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开发廉租住房建设。提出建议2条。
(四)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由县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共同组织清理工作,共同对本县辖区内xx年1月1日至xx年年月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进行了逐宗清理。通过检查存在着协议出让宗地多,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宗地少;档案管理不规范,部份档案无编号或部份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问题。提出建议3条。
(五)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一是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和完善我县政府采购配套制度,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的法制化、透明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操作。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使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源头上得到控制,有效地防止采购资金的监督失控。通过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提出建议2条。
(六)对“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澜沧县“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和资金分为两部份,一部份是民房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总额为450万元。其中恢复重建410户。实际拨付民房恢复重建资金69.1万元;修复加固1500户,实际拨付民房恢复重建资金380.90万元。另一部分是公共设施项目,资金总额为275万元,其中卫生监督所综合楼项目120万元;县中医院医技楼项目95万元;县第二中学学生食堂项目60万元。通过对“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变更及验收情况、款物补助发放卡签字认可情况、恢复重建的基础和公共设施项目管理情况、恢复重建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民房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乡镇及时报帐,进一步完善报帐手续;督促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确保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二、执法监察工作中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工作范围广、领域宽、任务重、人力少,造成顾此失彼的现象。如项目资金检查,项目多、资金大,不可能逐一地检查,只能靠单位自查,自查又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揭露问题,导致检查流于形式。
(二)知识面不够宽、业务不够精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纠正力度不大,对深层次问题的监督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四项制度开展好上级统一部署和安排的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紧紧围绕委局安排的工作目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拓宽知识面面,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抓住不放,跟踪督察,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四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查纠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机关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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