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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的调研与建议

时间:2024-10-17 12:12:55
关于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的调研与建议(全文共2825字)

关于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的调研与建议 

一、形势背景

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以城市管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但从整体来看,城市管理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执法是“下游”,是出现问题后的处置。执法是最后一步,规划合理性、科学性、便利性,更为关键。

做为我市首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单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多年来,我区在城市管理方面亮点频现,并曾多次在全市推广。

二、现状分析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居民对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就要求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需进一步增强人性化管理意识,建设人民满意城管。

2014年,我市为积极破题行政执法困局,经过多年的积极摸索试点,通过了《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我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权重心下移到街镇,执法人员一并划转,初步形成“一支队伍管全部”、“一支队伍管到底”的模式。

三、发现问题

尽管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不能躺在功劳簿上,还要清醒看到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尚不健全

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观念;仍存在突击式、运动式的管理模式;仍缺乏对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仍然不足;很多问题存在整治、回潮、再整治的现象。

(二)城市管理的联动体制机制尚不完善

区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措施还显得十分薄弱,执法手段单一,实际工作中办法不多,无法单独完成复杂的执法任务;而来自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的辅助力量不足,造成权责不均衡,仍存在“有权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的不和谐现象;还未形成管理合力。

(三)居民的法治意识比较薄弱

居民自我法律意识欠缺,违法后还蛮不讲理的现象较为严重,从整体来看,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不强客观上加剧了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四)基层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作为城市管理“主力军”,城管执法人员职责多、任务重、标准高,且城市管理工作反复性强,反复清、清反复,队员容易产生厌烦情绪,时间一长,就会对工作缺乏信心,影响工作效果。

四、原因分析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是城市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市管理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与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紧密的联系,作为直接面向来百姓的基层执法人员,其行为方式直接影响群众对管理体制的信任评价。当前随着城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不协调凸显,然而城管执法系统改革、立法进程相对滞后,致使城市管理执法成本较高,城管发展出现困境。

五、工作建议

通过此次主题教育学习内容,根据具体调研情况,就镇街如何开展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谈几点建议:

(一)发挥镇街主体作用,强化属地管理,避免推诿扯皮

应该说镇街在行政执法上,有先天优势和特有的资源。城管执法、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劳动等部门日常工作都归街镇管理,这样能发挥很大作用。街镇辐射半径大、反应速度快,发现问题后,相关职能部门就可以赶到现场,当即叫停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这样就是扬长避短,发挥街镇先天具有的管理优势,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推进街镇综合执法,从而彻底解决“有权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无权管”的行政综合执法困局;同时有效避免对于一些执法成本高、执法风险大或是执法部门认为“无利可图”在各部门之间容易相互推诿、扯皮,导致形成管理“真空”、执法“空白”的情况;此外,还可以解决各部门之间执法力量分散,缺少统一协调,不能形成合力的问题。

(二)镇街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要打造“为民、便民”的品牌,提高居民参与意识

街镇工作政策性强,管理事项多,覆盖面大,与百姓群众联系紧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步伐不断加快,“属地”成为了落实责任的主要途径。据统计,当前群众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投诉举报中,有大部分的问题发生在社区、村居,如违章建筑、圈占绿地、占路经营等。但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群众参与度非常普遍不高,社区、村居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一些城乡结合部甚至成了城市管理的空白地带。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一线人员有限,存在“裁判员多,运动员少”的局面。二是基层城市管理问题主要依赖群众反映,缺少主动发现。社区、村居委会还缺乏与城管执法单位等专业部门的有效沟通协作。为了加强管理建议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居,设立城市管理工作站,做为行政综合执法权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执法人员主动贴近群众,转变工作理念,将管理服务关口前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实解决居民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管理服务重心下移、主动服务拉近与社区居民的关系,赢得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将60%的精力用在服务,30%用在管理,剩下的10%才是执法。关键是搞好服务,将基层事物纳入管理,创造良好的氛围。建立良好的秩序氛围,促进大家自觉守法,实现了居民与镇街互动合作双赢的目的。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综合素质,铸就文明之师

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行政综合执法事业的发展。当前锻铸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训练有素、服务至上、和谐共进”的文明执法之师是迫切需要。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致力完善公开、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量化考核机制。一要加强基层建设,通过抓学习、讲团结、严作风、求自律,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加强教育培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三要培育严明的执法文化,践行文明执法操守,激发团队活力,建树精英形象,迈向和谐共进,旨在培养锻炼“文明、高效、规范、守纪”的执法队伍。

(四)强化城市管理意识,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镇街可在原则指导下,继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数字化管理新格局,即实施由区政府为指导,以镇(街)为主体,村(居)为基础,建立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作有序、相互配合、有效监督的城市管理新模式。按照齐抓共管、密切协同的原则,建立“部门协作,横向覆盖、纵向到底,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秩序,逐步树立服务型城市管理新形象。同时,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并通过有效途径将执法依据、职权范围、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情况及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开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结果纳入考核和绩效考评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也不是说把所有行政执法权全部集中到街镇,就能使我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中遇到问题迎刃而解,行政执法面临的困惑,具有普遍性。行政执法,尤其是城管执法中面临的困局破题,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只是其中一步。将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最后一环,变管理为共同治理,变“独舞”为“共舞”,应该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改革方向。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放宽视野、迈开脚步,探寻更为光明的改革大道。我们坚信,只有阔步进取、自我加压、迎难而上,形成一套“北辰经验”才能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让北辰的城市更美好,让北辰的居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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