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的迎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内容
1.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各村应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和管护长效机制。
2.公厕管护。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厕所,公厕内设施保持完好,厕所有专人管理,制度上墙,干净整洁,卫生良好。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干净完好正常使用,村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得到规范有效处理,村内道路干净整洁。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无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入河塘沟渠,村内沟渠畅通,无堵塞淤积,无黑臭水体。
5.村容整洁。村内道路、街巷、绿化带、房前屋后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秸秆焚烧,无卫生死角,村内无违规广告和残损破旧牌匾标识,村内绿化带规整有序,路灯等基础设施完好无损。街道两侧墙壁、电线杆等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村内(不含宅基地内)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无私搭棚舍等。
二、成立长阳一村迎接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支部成员担任副组长,物业、村委为成员。
成立管护队伍,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制度,划分责任区,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并落实到人。安排专人每天对村内街巷胡同、广场等进行日常保洁和垃圾收集,做好村域内基础设施巡查工作。确保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不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即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反馈结果,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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